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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营州歌》“虜酒千钟不醉人封门村未解闹鬼事件

发布日期:2024-05-30 05:06    点击次数:194


    词典学与语义学密切相关,更确切地说,语义学是词典学的基础,语义学的发展程度制约着词典学的发展程度。兹古斯塔的《词典学概论》之所以在全世界享有盛誉封门村未解闹鬼事件,原因主要在于其吸收了当时最先进的语义学理论。一般说来,任何时代的词典编纂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受到当时语义理论的影响:在语文学和传统语义学时期,对语义的研究基本上是孤立的、原子主义的,因此词典编纂也是原子主义占主导地位;现代语义学则注重系统性、整体性的研究,受此影响,整体观的思想在现代词典编纂中占了主导地位。但学界对词典特别是大型语文词典编纂中的整体观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本文以《汉语大字典》(下简称《大字典》)为例,试图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探索。本文主要讨论在大型语文词典编纂中整体观在义项和释义方面的作用,以期能为大型语文词典的编纂及修订提供一些借鉴。

一、义项问题

    义项是词典学中特有的名称,是一个词的意义——即义库[1] 在词典中的分项表现形式。分项按什么分?义库由义位组成,自然按义位分。因此在词典编纂中,人们在概括和划分义项时,总是以义位为依据。在大型语文词典编纂中,更是一个义位就建立一个义项,有多少个义位就建立多是个义项。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义项就是义位在词典中的反映形式。大型语文词典要收录一个词的义库,而义库本身是一个系统,是一个所有义位组成的有机整体。义库的整体性就要求义项也要具有整体性,这种整体性的具体表现就是:一>义项完备。二>义项排列得当。 (一)  义项完备    义项完备也就是要求义项要能反映一个义库内所有的义位,不能有所漏略,否则就谈不上什么整体性。这种整体性是大型语文词典内在的历史性的必然规定,义项如果有所阙失,就等于说一个词的意义演变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了断流,使人无从探索其演变方式及规律。要保证义项的完备性必需要穷尽式地占有资料并恰当地分析资料,如果能将一个词所有资料进行穷尽式地收集并辅以恰当地分析,一般来说,就不会有义项漏略的情况发生。当然这仅仅是一种理想,“穷尽”二字谈何容易;大型词典一般都是成于众手,要想所有资料都能恰当地分析也不太现实。但是我们如果能及早发现有义项阙失的情况,无疑可以进行补救。那么,在大部分义项确定下来以后,有没有办法检查是否有阙失呢?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可以用整体性观念来考察:一是义库整体观,二是语义场整体观。1、义库整体观    前面指出义库是由义位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这种整体性的内涵之一就是义位之间的联系不是随机的,而且有机的。从一个义位演变为另一个义位,中间是有迹象可寻的,这个迹象就是共同的义素。蒋绍愚先生指出:“每一意义和邻近的意义都有共同的义素,但隔得较远的意义,就没有共同的义素了。”[2] 如果一个义位看不出和其他义位间的联系,即这个义位和其他任何义位都没有共同义素,且此义位不是借义,那么很可能就是阙失了什么义位,反映到词典中就是失收了义项。如:    虜 ①俘获。②抢劫;掠夺。③战俘。④奴隶;仆人。⑤对敌人的蔑称。⑥古代南方人对北方人的蔑称。《大字典·1179页》从这里看不出义项⑥与前五个义项的联系,经过考察发现,原来是《大字典》漏收了一个义项:古代对北方少数民族的蔑称。此义文献用例极多:《文选·李陵·答苏武书》“举刃指虜,胡马奔走。”“胡”承“虜”而言,“虜”之义甚明。《史记·李广列传》: “李广军简易,然虜卒犯之,无以禁也。”这里“虜”显然指的是“匈奴”。高适《营州歌》“虜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虜”、“胡”对言,“虜”即“胡”。又《天工开物·佳兵·弧失》:“凡箭笴,中国南方竹质,北方雈柳质,北虜桦质,随方不一。”将此义项补出,“虜”之演变轨迹马上水落石出。“虜”之本义为“俘获”,“俘获”必然使用武力,自然引申出“抢劫;掠夺”;“俘获”称“虜”,俘获的敌人自然称“虜”;古代中国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是把战俘当作奴仆来用的,自然称“奴隶;仆人”为“虜”;两军对垒,未战而将敌人称作“战俘”,当然可长自己之威风,灭他人之志气,所以“虜”就用来称呼敌人;在先秦时期,北方之少数民族,就常与汉人为敌,故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修造了万里长城,以抗胡犯,汉朝之匈奴,一直到宋时的辽金,这些少数民族无不在中国之北方,而且又是汉人的敌人,当然用“虜”来指称这些民族;历史上几次大的南北割据时期,如东晋、南北朝、南宋,北方都是在少数民族控制之下,当时大批汉人南迁,南迁的汉人看不起北方的少数民族,自然看不起他们控制下的人民,南方人称北方人为“虜”也就不奇怪了。据《老学庵笔记》记载,南方人称北方人为“虜”南北朝时已非常普遍,再结合以上的分析,此义当是东晋时产生,后来大概一直沿用到宋,之后中国再无大的南北割据时期,且北方一直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也就慢慢消失了。但汉人将北方之少数民族称为“虜”一直延续到近代,孙中山曾提出过“驱逐鞑虜”的口号,其中之“虜”仍是此义。后来随着各民族的日益融合及各民族间感情的日益加深,这个意义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此义当放在义项⑤、⑥之间,它与义项⑤的共同义素是“敌人”,与义项⑥的共同义素是“北方”。(为简便起见,不再列出义位结构式子)    處 ⑥女未嫁,士未出仕皆称处。(大字典·1177页)    何以“女未嫁,士未出仕”称“处”,《大字典》没有反映出来,原因就是它漏收了一个义项:待在家里。“处”之“未嫁;未有性行为”、“未仕;隐居”之义当是由此义引申而出。在古代,女子待在家里自然是“未嫁”,至今女子出嫁仍曰“出门”;“未有性行为”当是由“未嫁”直接引申而出,且二者联系非常紧密,可以合为一个义项。在“学而优则仕”思想的影响下,古之仕一般是要出来做官的,待在家里不去做官自然是“未仕;隐居”(“未仕”与“隐居”意义联系也非常紧密)《大字典》将“女未嫁,士未出仕”合在一个义项不妥,当分开,同时应补收“待在家里”义,以显示“处”之演变轨迹并更好地反映义库的整体性。    我们说一个义位如果和其他义位没有联系,就可能是阕失了什么义位,这是以该义位归纳正确为前提的。如果这个义位归纳错误,即该词本没有这样一个义位,那么这个义位也会和其他义位没有联系,我们在判断是否阕失义位时,还应该注意这种情况。如:    困 ②尽;极。《广雅·释诂一》:“困,极也。”(大字典·300页)    羸 ⑧极。《广雅·释诂一》:“羸,极也。”(大字典·890页)    考《广雅疏证·释诂一》:“困……羸、劵、 ,极也”条。王念孙对于“困、羸”二字并未注释,可能因为他认为此二字意义简单明了。“劵、 ”疏证甚详,兹录如下:“劵者,《考工记》车舟 人注云:‘劵,今倦字也。’……司马相如《子虚赋》‘徼谻受訁出   ’郭璞注云:‘疲极也。’《上林赋》‘与其穷极倦谻’郭注云:‘穷极倦谻,疲惫者也。’《方言》:‘亻谻 ,倦也。’《说文》:‘徼 ,受屈也。’  ,劳也。竝字异而义同。”故劵、 二字均为“疲劳”义。据《广雅》体例可知“困、羸 ”亦为此义。因此“困 ②、羸 ⑧”这两个义位本不存在,就不可能与其他义位有什么联系,又“困、羸 ”二字之下均已列此义项,故“困 ②、羸 ⑧”为衍项,当删。《大字典》“ ”字条据王念孙疏证处理得很好,可为佐证。 2、语义场整体观    语义场是结构主义语义学家特里尔在20世纪30年代初提出的,现已被广泛接受并运用,具体来说,语义场指的就是“义位形成的系统,说得详细些,如果若干个义位含有相同的表彼此共性的义素和相应的表彼此差异的义素,因而连接在一起,互相规定、互相制约、互相作用,那么这些义位就构成一个语义场。”[3]语义场理论对词典编纂的指导之一就是,如果一部词典收了某个语义场中的一个义位,那么原则上它就应收录场中的其他义位,对于大型词典来说尤其如此。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金、木、水、火、土、”构成“五行”语义场,一部词典若收了“金”,自然应收录“木、水、火、土”,这样才能保证词典的系统性、整体性。从义库整体性的角度来检查是否有义项失收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困难,而从语义场的角度去检查,就显得比较容易。如:    “朝、宗、觐、遇、会、同”组成一个语义场,为古代诸侯朝见天子之六礼。《周礼·春官·大宗伯》:“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郑玄注:“此六礼者,以侯见王为文。六服之内,四方以时分来,或朝春,或宗夏,或觐秋,或遇冬,名殊礼异,更递而徧。……时见者,言无常期。……殷犹众也。十二岁王如不巡守,则六服尽朝。”《大字典》收了“宗、觐、遇、同”,“朝、会”却未收,当补。    “粗、精”是古代两个相对的哲学范畴,“粗”指表面现象,“精”指本质现象,这两个义位共同组成一个语义场。《庄子·秋水》:“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大字典》仅收“粗”,“精”应补收。    十二生肖语义场《大字典》漏收了“鸡、虎、马”,也应补收。(二) 义项排列得当    义项排列得当是义库整体性的内在要求。义库内的义位之间的联系是有机的,一般来说总有一个是本义,其余的则是由本义引申而产生的引申义,引申义又有近引申义和远引申义之分。义项排列得当就是要义项的排列能反映出这些义位间的演变情况。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展现一个词的词义系统,而且极大地方便了读者,使读者不仅知道“是什么”,还知道“为什么”,从而有利于读者从整体上把握这个词的词义。    要想使义项排列得当,我们认为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义项的排列方式。众所周知,词义的引申方式大致有三种类型:连锁式、辐射式、综合式。而目前汉语词典的义项排列方式基本上只有一种:线形排列。这无疑就形成了矛盾,因为这种排列方式只适合反映连锁式,对辐射式和综合式则无能为力。那么国外的词典又如何呢?《牛津英语词典》(下简称《牛津》)的义项排列采取了分层的办法。第一层,义项群,用Ⅰ、Ⅱ、Ⅲ……表示;第二层,义项,用1、2、3……表示;第三层,小义项,用a、b、c……表示;第四层,小小义项,用(a)、(b)、(c)……表示。为了增强感性认识,我们可以列一个简单的图示(本应用竖行,为了方便,改用横行):词目Ⅰ…1…2…3…Ⅱ…4…5…6…b…c…7…Ⅲ…8…。这种方式看似非常适合反映义位间的复杂关系,其实从其中我们仍无法看出词义的发展脉络。比如虽然《牛津》是把一个词的最早意义列为第一个义项且每个义项群内部都是按年代排列义项顺序,但后面的义项如义项5或6到底是从义项4或者3引申而出,还是从义项1直接引申而出,那是没办法知道的(有说明的除外)。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而指责《牛津》,因为这样排列的初衷本不是为了反映词义的发展模型。《韦氏三版新国际》(下简称《韦氏》)的义项排列方法与《牛津》类似,其排列方式一般为:词目 1 a:…b(1):…(2):…c:…2:…3:…。《韦氏》编者在凡例中明确指出:“This ordering does not imply that each sense has developed from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sense.”[4](这种顺序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意义都是从上一个意义直接引申而出的)因此对这种排列方式我们只能借鉴,而不能照搬。我国在义项排列方式上取得突破的是《现代汉语规范字典》(下简称《字典》),它规定:义项按词义的引申脉络排列,先列被引申义,第一层引申义每一项的序号前都加“→”,第二层引申义只有一项时序号前不加符号,两项以上时每项序号前都加“=>”,余类推。照此,上文“虜”之义项可如此排列:虜 ①俘获。→②抢劫;掠夺。→③战俘。=>④奴隶;仆人。=>⑤对敌人的蔑称。⑥古代对北方少数民族的蔑称。⑦古代南方人对北方人的蔑称。虽然这种排列方式不大适合大型词典的义项排列,因为这种方式查检起来有些不便,但还是给我们很大启发。我们认为大型词典的义项排列还是应该采用竖行的方式,被引申义与直接引申义紧挨着排列,先列本义,第一层引申义每一项序号右边可以加“Ⅰ”,第二层加“Ⅱ”,只有一项时则不加任何符号。余类推。义项内的小义项用1、2、3等标示,小义项如需再分,可以用a、b、c等标示。那么“虜”之义项可排列如下(为了方便,仍用横行):①俘获。②Ⅰ抢劫;掠夺。③Ⅰ战俘。④Ⅱ奴隶;仆人。⑤Ⅱ对敌人的蔑称。⑥古代对北方少数民族的蔑称。⑦古代南方人对北方人的蔑称。我们认为这种排列方式基本上能满足义项按词义引申脉络排列的要求,但具体的操作还需要辞书界的进一步讨论。    第二,词义的引申脉络。引申脉络是本质,而义项的排列方式只是形式。本质搞不清楚,形式弄得再好,也是纸上谈兵。因此梳理好引申脉络是恰当排列义项的前提。梳理词义脉络仍然需要整体观的指导,即如前所述,相邻的义位往往有共同的义素,据此,我们可将归纳出来的义位进行恰当地排列。但是词义的引申脉络是一种客观存在,对它的梳理则是我们对它的主观认识,要想让我们的主观认识完全符合客观存在,显然并不容易。要完全弄清楚每个词的引申脉络,可能还需要很多人的努力。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按词义引申脉络排列义项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因为:第一,义项排列方式已基本成熟。第二,很多前贤时哲已经讲清楚了许多词的引申脉络并且总结出了不少可靠的研究方法,而且各种断代词典、专书词典、中小型词典出了一大批,参考资料极其丰富。辞书工作者依靠这些方法和资料,完全可以搞清大部分词的大部分义位间的关系。弄清楚的可以先按引申脉络排列,不清楚的可以仿照《字典》的做法,前面加一个标记放在其他义项之后,以供研究。第三,义项按这种方式排列的大型词典出版后,必将引导许多人自觉地研究词义的发展演变,而这必然形成“多赢”的局面,既会促进语义学、词汇学、训诂学的发展,也会对词典的编纂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这样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按词义引申脉络排列义项还会遇到一个以“字”为条目还是以“词”为条目的问题。我们认为,只要编纂者头脑中始终有词的概念、有语义学的思想指导,即使以“字”条目,也不会妨碍义项排列问题的处理。    《大字典》的义项是按本义、引申义、假借义来排列的,限于当时的主客观条件,并未提出按义库整体性来排列义项的原则,因此在这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我们相信将来的修订本一定会在这方面取得突破。

二、释义问题

    释义,顾名思义就是解释词义,说得确切些,就是用文字把词的每一个义位注释出来。它是词典编写中最重要的部分。    词典对释义的基本要求就是准确,释义的准确与否是衡量词典水平的根本标志。毫无疑问,尽可能多地占有材料和恰当地分析材料是准确释义的前提,但我们的意思是说在已经有了这个前提的基础上,有没有一个可操作性强的标准,这个标准既可帮助准确释义,又可用来衡量释义是否准确?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可以用整体性观念来考察:一是义位整体观。二是语义场整体观。(一)义位整体观    所谓义位整体观就是指词典的释义反映出的应是整体的义位,而不是部分的义位,即释义不仅要解释义位的理性意义,还要解释其语法意义、色彩意义,同时还要反映出义位的义域。用公式反映就是:义位=理性意义+色彩意义+语法意义+义域。此公式中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语法意义和义域。    语法意义在词典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标注出的该义位的词性及可以充当的句子成分,这一点在国外的词典中特别突出,最近出的中小型现代汉语词典也凸显了这一点,但在汉语大型词典中基本上不予以标示。汉语大型词典中语法意义的表现比较含蓄,就是在该公式中,左右两项的语法意义要等值,即该义位如果是动词性的,那么释义的表述也应该是动词性的,其他亦然。如:    宗⑩诸侯夏天朝见天子之礼。《周礼·大宗伯》:“春见曰朝,夏见曰宗。”(大字典·宀部)    “宗⑩”是名词,所以用名词性语句“诸侯夏天朝见天子之礼”释之。    我们认为一个义位的义域不仅表现为这个义位的语义范围,同时还表现为这个义位的使用范围。关于使用范围,目前的词典一般都是以括号夹注的形式来体现,如:     鬼⑤恶劣;糟糕(限做定语)。[《现代汉语词典》(下简称《现汉》)]    “限做定语”点明了“鬼⑤”的使用范围,同时亦点明了其义域。    义位整体观公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完全可以用来指导释义,同时也可用来检验释义。如:    虚 ④ 区域。《左传·昭公十七年》:“宋,大辰之虚也。”孔颖达疏:“以天之十二次,地之十二域,大辰是大火之次,是宋之区域,故谓宋为大辰之虚。”《庄子·秋水》:“井鼃不可以语於海者,拘于虚也。”成玄英疏:“拘于虚域也。”(大字典·虍部)    此释义是理性意义错误。错误原因是断章取义。我们再将《左传》及孔疏引得详细些,即可发现此“虚”乃“故居;原来居住的地方”义。《左传·昭公十七年》:“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皡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卫,颛王页 之虚也。” 孔颖达疏:“虚者,旧居之处也。陈为大皡之虚,郑为祝融之虚,卫为颛王页 之虚,皆先王先公尝居此地,谓之虚,可矣。大辰,星名,非人居也,而应谓之虚者,以天之十二次,地之十二域,大辰是大火之次,是宋之区域,故谓宋为大辰之虚,犹谓晋地为参虚。”《庄子》例之“虚”亦为此义,前人说解甚明。王先谦集解:“王念孙云:墟与虚同,故《释文》云:虚,本亦作墟。《广雅》:    墟,凥也(凥,古居字)。……经传言邱墟者,皆谓故所居之地。”    夗 身体侧卧弯曲的样子。《说文·夕部》:“夗,转卧也。”段玉裁注:“谓转身卧也。《诗》曰:‘展转反测。’凡‘夗’声、‘宛’声字,皆取委曲意。”  (大字典·夕部)    据《说文》及段注,“夗”为动词,而释义却用形容词性的语句,造成公式两边语法意义不等值,不妥,应释为“侧卧”。与其相类的“舛”字,《大字典》据“《说文》:‘舛,对卧也’”释为“两人相对而卧”,可为佐证。    鬼⑦沉迷于不良嗜好及患病已深的人。如:烟鬼;酒鬼;赌鬼;肺痨鬼。(大字典·鬼部)    从举例及我们的语感来看,“鬼⑦”无疑含有厌恶的感情色彩,可考虑释出。    尖⑥(耳目)灵敏。(大字典·小部)    “耳”和“目”之间应加一顿号,否则便会让人误认为一个词。此释义义域嫌窄,因为“尖⑥”不仅用于“耳、目”,还可用于“鼻子”,当补出。(二)语义场整体观    英国有一句话叫 :“No man is an island”(任何人都不是一个孤岛),义位也是如此。一个义位总是与其他义位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联系紧密的就构成了一个语义场,在语义场内各个义位互相规定、互相制约、互相作用,语义关系非常密切。因此一个义位的真正涵义只有通过分析比较义位与义位之间的语义关系才能确定,也就是说,义位的真正涵义只有在语义场中才能得到正确揭示。莱昂斯说:一个词的词义是指这个词在与语言词汇中其他词所构成的系列关系中所在的位置。他的话正表明了这一点。因此将义位放在语义场中进行解释,无疑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毫无疑问,目前的释义方法即一个义位一个义位进行解释的方法,已经能为词典提供比较准确、恰当的释义,但这种方法明显带有原子主义的痕迹,一个义位即使解释得不大准确也不易看出来,同时此方法也不利于人们观察相关义位间的联系与区别,而将义位放在语义场中进行解释,就可弥补这些缺陷。例如,将“嫁”释为“女子成婚”,一般人都看不出有什么不妥,但我们把它放入“娶、嫁、赘”这个语义场中,很容易就会发现这种释义无法显示“嫁”与“赘”得区别。通过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嫁”的语义特征是“女子到男方家”,故当释为:女子到男方家成婚。《现汉》将“嫁”释为“女子结婚”,显然不妥,但它在释义后用括号注出“跟娶相对”,这样就做了弥补。《大字典》亦释为“女子结婚”,但它同时又补释了“出嫁”二字,因此也没什么问题。但与这两种释义相比,用语义场释义的优点还是很明显的。《大字典》一些释义不太准确,无疑与它没将义位放在语义场内进行解释有关,如:     瑗①孔大边小的璧。《尔雅·释器》:“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玉部)    環①玉环。璧属。古代用作符信。也可用作装饰品。《尔雅·释器》:“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環”(玉部)    璧①玉器。平圆形,正中有孔,边宽为内孔直径的两倍。后世有用琉璃制的。古代贵族用作祭祀、朝聘、丧葬时的礼器。也用作装饰品。《尔雅·释器》:“肉倍好谓之璧。”(玉部)    由《尔雅》可知,“瑗、環、璧”同属一个语义场,都是中间有孔的玉器。通过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瑗、環”的释义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瑗”、“環”的主要区别特征“内孔直径为边宽的两倍”、“内孔直径与边宽相等”均未释出。其次,“瑗、環、璧”为同位义,不应以“璧”释“瑗、環”。这样一来,“璧”就成了“瑗、環”的上位义。当然,“璧”可以指“美玉”,用之释“瑗、環”好像并无不可,但如此一来易使读者迷惑,还是不以“璧”释的为好。再次,“環、璧”均列出表用途的语义特征,而“瑗”无,应补出。    夝 天空中没有云或云很少。后作“晴”。《说文·夕部》:“夝,雨而夜除星见也。”徐铉等注:“今俗别作晴。”  (夕部)     《说文》内表“天晴”的还有另外一个字:晵。《说文·日部》:“晵,雨而昼晴也。”段玉裁注:“夝者,雨而夜除星现也;雨而昼除现日则谓之晵。”从段注中我们可提取出二者的语义特征:“雨过天晴”是共同的语义特征;“夜”、“昼”是区别性特征。后来,“夝”的义域变大,指一切的“天晴”,字亦作“晴”。《说文》“夝”字段注:“古夝……今之晴……雨夜止星现谓之夝……引申为昼晴之称。”“晵”的义域也变大了,指一切的“雨过天晴”。《说文》“晵”字段注:“晵亦谓之夝。”通过与“晵”的联系,我们发现《大字典》误将“夝”的引申义当作本义,不妥。释义可修改为:本指夜间雨过天晴,后泛指天晴。后作“晴”。    词典不仅要求释义准确,还要求释义形式统一。所谓形式统一,就是指同一语义场内的义位释义模式要统一,这是语义场作为一个整体的内在要求,如同一个单位要求其成员穿统一制服一样。相对于准确性来说,模式上的统一确实是一个形式问题,但辞典作为“典”,尽善尽美应该是其追求的目标;同时模式的统一又不仅仅是一个形式问题,模式统一了,读者就更容易看出义位间的联系与区别,也就更容易掌握原来并不怎么熟悉的义位。如:颜色语义场中的义位《现汉》统统释为“像……的颜色”,读者一眼即可看出义位间的共同特征及区别特征,掌握起来无疑会简单许多。同《现汉》相比,《大字典》颜色词的释义就逊色不少。不仅释义模式不统一,如:黑:五色之一。绿:像草和树叶壮盛时的颜色。而且将“红”分成“粉红”和“大红”两个义位,明显不妥。从语义场的角度看《大字典》的释义模式,问题无疑很多,如:“切、磋、琢、磨”、“夏、商、周、秦、汉……”(朝代)、“鼠、牛、虎……”(十二生肖)、“角、亢、氏……”(二十八宿)等等语义场都存在释义模式不统一的地方,我们认为《大字典》修订时对这一问题应该有所重视。

三  结语

    一种语言是由千百个母场、子场、最小子场组成的。如果我们把这种语言的语义场,更确切地说是把这种语言各个时期的语义场及其演变搞清楚,那么词典的编纂将会变得比现在容易许多。就我们汉语来说,如果有一天能把上古汉语、中古汉语、近代汉语、现代汉语这几个阶段的语义场都切分好并且把各个阶段间语义场的演变脉络弄清,那么那时的词典编纂无论是从宏观的整体把握,还是从微观的义项等问题的处理,水平都会比目前高出许多倍。但是语义场的切分至今仍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特别是古汉语语义场的切分,可以说还没开始。相对语义场的切分来说资料收集工作要简单一些,因此目前语料库的建设工作搞的有声有色。只要语料库建设得完备,再辅之以电脑技术,要检索到一个词的所有用例并不是什么大不了事,再加上义库整体观(义位是义库的组成部分,因而义位整体观亦可看作义库整体观的组成部分)理论的指导,那么这个词义位的归纳,义位间的演变关系一般来说可以搞清。因此目前的词典编纂仍应该以义库的整体观指导为主,而以语义场的整体观指导为辅。在词典编纂中,有意识地以二者为指导并将二者紧密结合,无疑会促进词典编纂水平和词典本身水平的提高。(本文为鲁六参加2006年中国训诂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会议提交论文)

注释:[1]详见鲁六.谈“处女”、“处士”之“处”及<汉语大字典>“处”之条之不足[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2,(5).55-56.[2]语义场是分层次的,就词典编纂而言,我们关注的是最小子场,或称底层语义场。[3]详见李行健.现代汉语规范字典[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8,凡例.[4]色彩意义包括:语体色彩、感情色彩、外来色彩、形象色彩、时代色彩、地方色彩。详见葛本仪. 现代汉语词汇学[M]. 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157-169.[5]转引自张联荣.古汉语词义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

今年91岁高龄的袁道先,是国际著名的地质学家、水文地质学家、岩溶学家,也是我国岩溶地质领域的第一位院士。他一生致力于钻研岩溶地貌(又称喀斯特地貌),开创了岩溶动力学理论,使中国岩溶研究位居国际前沿。

参考文献:[1]杨端志.汉语的词义探析[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7.[2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72. [3贾彦德.汉语语义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封门村未解闹鬼事件,1999, 149.[4]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M]. MERRIAM-WEBSTER INC.1993[5]徐中舒.汉语大字典(缩印本)[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1992。[6]《现代汉语词典》(增补本)[M].商务印书馆,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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